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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過牛仔之後,那從現在開始讓我們來談談美國的印地安人吧!仔細的追想,其實,在我童年的幻想世界裡,「印地安人和騎兵隊」所占的重要性一點也不輸給「四郎與真平」,所不同的是一個全然來自於好萊塢的電影,另一則來自於本土的漫畫書。

先回顧一下歷史。美國有系統的對大西部的開發才不過200年的歷史,然而論及「西部開拓史」則絕對不能不提到路易斯 (Meriwither Lewis) 與克拉克 (William Clark) 這兩位偉大的探險家。然而,一本血淚斑斑的大草原印地安人的「絕滅史」竟隨著篷車向西滾動的車輪隆隆聲,一頁一頁地掀開來。

路易斯與克拉克一共花了二年多的時間,跋山涉水超過一萬三千公里,歷經美國11個州,其中約有四分之一的路徑行經現今的蒙大拿。在蒙大拿開車旅行時經常可以看到公路旁矗立著一種很特別的路牌:褐色牌面上畫著兩位身穿殖民時代服裝的人物,這兩位就是探險家路易斯與克拉克。一位頭戴著毛皮帽,雙手抵著毛瑟槍,另一位則是頭戴三角帽,伸出一隻手指向遠方,兩人似乎正在思索下一步要邁向何處。路牌上標示著:「路易斯與克拉克路徑 (Lewis and Clark Trail)」,表示眼前這條道路曾是當年他倆行經的路線。


這是路易斯與克拉克路徑 (Lewis & Clark Trail) 的勒石標誌。

打從哥倫布發現美洲之後,北美的開發始終侷促在東岸,而對於西部 (指法屬路易斯安那) 及更西部的地方則一無所知。許多探險家一直夢想能找出一條水路串接各地可行船舶的河流,好讓貨物能夠暢行無阻地往來於大西洋與太平洋兩岸。1803年,機會終於來了。那時候的美國才剛獨立28年,第三任總統傑佛遜 (Thomas Jefferson) 花1千5佰萬美金從當時為了應付戰爭支出而尋求財源的法國拿破崙三世的手中買下面積相當於當時美國同樣大小的土地,這就是著名的「路易斯安那購地案Louisiana Purchase」。在當時,那塊土地在地圖上尚屬一片空白的神秘區域。於是,傑弗遜總統就將向西探險的艱鉅任務交給了他年僅28歲的私人秘書路易斯,與路易斯的好友克拉克。兩人於1804年5月自密蘇里州的聖路易市 (St. Louis) 出發,去探索那未知的路易斯安那領地以及更西邊的奧勒崗地方。

當初我在閱覽美國國家路徑 (National Trail) 全圖,細看「路易斯與克拉克路徑(Lewis and Clark Trail)」的時候總會注意到另有一條以不同顏色標示的路,從美國西北角的奧勒崗州經愛達荷州、懷俄明州、蒙大拿州一路曲折蜿蜒,一直延伸到蒙大拿和加拿大的邊境為止。我查看標記,其上標示的是Nez Perce National Historic Trail,再看圖底的註解:設此國家歷史路徑是為紀念當年 (1877) 一群內玆佩爾塞族 (Nez Perce) 印地安人奮勇抵抗美國軍隊追捕的歷史。這一小段文字引起我的注意,上網搜尋竟揭開我從不知曉的一段英勇、悲壯、如史詩般的白人與紅人戰爭的辛酸史。於是在參觀過鬼城維吉尼亞市 (Virginia City) 及內華達市(Nevada City) 之後,在前往密蘇拉市 (Missoula) 的途中,我刻意地拐個彎來到「大洞國家戰場 (Big Hole National Battlefield)」,到那去憑弔那些可敬的印地安英靈。


路易斯與克拉克當年探險行經的路線圖(摘自網路),這圖中的文字用的是法語,但不影響識別。


Pompeys Pillar National Monument位在畢林斯東方約25哩的地方,博物館內保留了這一塊由探險家克拉克親手將自己的名字刻在龐貝塔(Pompey’s Tower)上的歷史遺跡。


在蒙大拿到處都可以看到路易斯與克拉克路徑 (Lewis and Clark Trail) 的標誌。


這個也是路易斯和克拉克路徑的標誌,但多了個背小孩的印地安婦女,她名叫Sagcagawea (發音:Tsakaka-wias),當年她曾擔任探險隊的響導和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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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k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